最近我身上發生了一件令我深感氣憤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貪睡的人 所以我一秒鍾的睡眠時間也不會蝕給英皇書院 而加上筆者住得非常近學校而路程只有四分十二秒 所以我每天都會於八時十分踏出家門 八時十五分前必定抵達校園 此習慣給維持了六年 由中一到中六 風雨不改 而在上個再上個星期 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當我望見離我十尺遠的英皇書院 正準備享受那 一踏入校門便聽見鐘聲響起 的快感時 把手正門的風紀告訴我 你遲到了 事後從同學口中得知校方把校鍾調早了兩分鐘 哦 原來如此 突然有一種被害的感覺 心裡很不是味兒 但想深一層 遲到就是遲到 無論因由是什麼都是遲到 誰叫我不預鬆一點 所以我絕對值得受罰 作為一個醫護人員 我日後更承擔不了遲到的錯誤 所以被罰我亦並無怨言 令我真正深感氣憤是遲到中的一首插曲 更可怕的事情接而發生了 當鍾聲已響完良久 我剛簽寫完遲到紙時 眼簾突然閃過何汝淳校長及馮慶儀老師的身影 細看之下 原來他倆此刻才談笑自若地步進學校大門 我的天呵 世上竟有如此荒謬的事情 學生遲到就要受罰 而在上者卻可話遲到就遲到 自己遲到還竟談笑風生 有部份老師更常於午飯鐘聲響起後良久後才回校 我真的很失望 在英皇書院的日子裡 儘管因為天份所限 不是一個十優狀元 更不是一個全港冠軍 但明辨是非還是懂一點的 你也許覺得老師和學生是有分別的 不能相提並論 對 老師和學生是有分別的 但分別絕對不應是 可以遲到 及 不可以遲到 的分別 老師可以穿著便服而學生須穿著校服 這是分別應該的 學生應在合理情況之下對老師服從 但老師不需服從學生 這是分別也絕對是應該的 但遲到一事無論套用在誰身上 老師或學生 也是無分別地錯 敎育工作者乃專業人士 身負作育英才的責任 自當有正確的價值觀及律己的清神 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的敎育家孔子早就指出過身敎較言敎的重要 身敎中的以身作則是品德敎育的奠基 不能律己 豈能服眾 家不可一日無主 國不可一日無君 可見團體中領袖的重要性 身為學校領袖的校長更應一視同仁 律己為先 校長老師遅到可能只是小事一則 但我們就是可以從一個人生活的鎖事了解到他們的價值觀及為人 你可能會問咁唔通要遲到老師同學一齊罰企咩 荒謬 你認為敎師校長罰企是一件荒謬的事 是因為校長老師犯規受罰也是一件荒謬的事 不是嗎 我這一文章不是寫來追究什麼 而是我真的希望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這是我對事件的評價 是對是錯 我不知道 但我認為是對是錯應該由讀者 即你們而評定 希望你能留下 Comment 說說你的看法 無論是贊成 是反對 也都歡迎 道理不應只由一個人來決定 --------------------------------------------------------------------------- 後記 我很高興看到這麼多的留言 這篇文章能引起大家對老師及學生的角色問題的反思 引發討論 目的已達到了 但有一點筆者是希望澄清的 本人在撰寫這篇文章時並沒有考究老師的實際上班時間 是八時十五分還是八時三十分 在此為此疏忽致歉 但雖然如此 就算老師的實際上班時間是八時三十分 筆者立場卻是依然 第一 我確實想不到為何老師與學生的返校時間會有所不同 如果原因是課堂時間由八時三十分開始 我沒有被說服 如果如是 那麼學生都可以在八時三十分才踏進校門了 我們的校園生活由八時十五分的早會開始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 但大部份負責任的班主任也會在早會時走到自己負責班級的集隊範圍內 協助維持秩序 訓導主任 譚子堅老師 及負責早會統籌的 古穎芬老師 也會籌組八時十五分開始的早會 另外還有負責處理學生遲到記錄的 廖德鍾老師等 他們都不可八時三十分早會完結時才回校吧 你能想像一個只有譚啟泰講話 而一位老師也沒有的早會嗎 同學與老師返校時間的不同 是一種雙重標準 這對老師來說 不是身教 更不是律己 在上者更有製定教師守則的責任 無論老師或校長 對此雙重標準的問題不單止視而不見 更享用當中的利益 故筆者認為上文中對於身教及律己的評論仍言之有物 言之成理 第二 就算老師及校長在 早上沒有犯定義上的遲到錯誤 老師及校長在水運會 陸運會 午飯時間 遲到 卻是事實 請不要告訴我老師及校長的午飯時間是由 12:35 a.m. 到 02:00 p.m. 難道他們的口較學生小 要多點時間食飯 |